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

一些心得和新聞

 (此為舊文章)

 麥克魯漢這本《認識媒體》的真知灼見一句話就結束了:媒介即訊息。之外他提及的其它東西,諸如冷媒體熱媒體等等,都不過是另外的意識形態分析。包括對於文學作品的媒體史學解讀(假定存在這學科)。我認為,把這本書放在媒體學類下根本就是個錯誤。這本書是散文。散文當然有真知灼見,但這本書幾乎沒有可供驗證的論述。他講的幾乎所有術語,就如同他自己說的,要用隱喻的方式理解。否則那些「內爆」或「外爆」、「地球村」等等,在某些程度正確,不過同樣地錯誤(我們不可能在「村」裡面發現真正的平等,不是嗎?這完全是人類學神話或田園詩的想像)。他可以成為先知,但不是個嚴格的學者。


 他所謂的媒介即訊息,就是說媒介會決定訊息的種類,也構造(使用這類媒介的)人們認識的現實(或者可以中立一點說,使得現實以一種方式呈現);而這就算不是歷史上的第一次,也至少是以如此大的方式受到注意。對媒介保持清醒的腦袋是必須的。而且,確實重點就如他說的:問題並不在於我們以這種或那種方式使用這些媒介,而是它們已經介入生活,成為生活中的一部分,隨之而來的轉變。


 這本書還有些好講的。是我在從軍的時候,讀了某期的壹週刊有關。這雜誌在兵之間很受到喜愛。入伍前我從未看過雜誌中任何一頁(除了封面不得不瞥到以外),原因則是基於衛生學的考量。但是在營中我變成手頭有雜誌就會拿起來翻閱。可以說環境的力量很可怕,不過自己的定力不足就不必多找藉口。或許我就是個傑出的納粹人,只要提供給我這種環境,我就...。雖然在台灣的日子裡我一次也沒看過。


 閒話莫提。該期壹週刊裡面有一篇黎智英先生寫的文章,恰好就是他談媒介即訊息這句話。他的立場是這句話根本就是胡說八道。由此可見黎先生的文化水準,雖然我也不曾期待過。就這點來說,他是個保守份子。媒體對他來說是一種為真相服務的工具,而他也不曾懷疑過真相是什麼。更激烈一點說,那是生活中的一個成份(就像他的報紙,和許多人收看的電視一樣),為什摩要懷疑生活呢?



 說到新聞,近日某人遭燒傷,以及某人訂婚被大量播報。厭煩的倒不是這類事件的重複出現,而是這類事件用八個字就可以說明:「人大病大,人小病小。」



 另外一些同樣可怕的現象:我們經常在做相反的事情。幫某些沒有脫掉衣服的人脫掉衣服,而幫那些已經脫掉的穿上(或許是為了之後再脫掉)。



 前日看到一部電影。名字一樣忘記了。內容是說一個韓裔美國人(以下簡稱為K)跟印裔美國人(以下簡稱為I)搭飛機到阿姆斯特丹去(K要找他的夢中情人)。不過在飛機上他們打算偷偷抽大麻的時候,結果事蹟敗露,被誤以為帶炸彈上飛機,於是雙雙被捕送進監獄去。值得注意的是這裡出現的政府官員很有代表性,也就是官僚性格和極右的表現。然後他們從監獄裡逃出來(這不是一部正經的電影。用許多神話炮製而成),一路輾轉到了德州,為了參加I前女友的婚禮(那原是他們行程中的一部分)。路途上他們遇見不少人:妓女、嗑藥者、德州地主夫婦等等。最後他們到達前女友未婚夫的家中(一個未來政要,前途無量的白人菁英份子)。故事以他們破壞了原先的婚禮,I和前女友復合,K也找到他的夢中情人為完結。


 在接近尾聲的時候,這一對主角意外闖進了小布希家中,並且開始跟他一起哈草閒聊。談到政府已經不值得相信了。「連我身於政府內都不相信政府」如是說的小布希,告訴主角們應該要相信美國,主角們非常同意。


 這個故事有美國冒險流浪故事的傳統:一個正經八百的傢伙和一個搗亂的人(在各種動畫裡都看得到。以日本來說就是ボケ和ツッコミ兩種角色,至於細部的分別還是有的。只是突發奇想而已,或許這個傳統可以追溯到《吉訶德》?)。其他方面也差不多如此:他們在叢林中漫步(或趕路),牧羊人揮揮手。這部電影希望大家(或許是美國人)回歸到「美國」「精神」:窩在沙發裡抽著大麻;對少數民族擁有一顆包容的心;必要的時候可以去嫖妓;政府機關裡坐著的幾乎都是一堆顢頇的人(例外的那些並不具有抽樣代表性)。


 在左派還在爭論要用什麼方式讓無產階級團結一致的時候,中產階級早就已經團結在一起了。對他們來說這世界總是(必須)保持穩定。雖然有不少罪惡和習慣必須打擊與排除,但與此同時,他們很包容且有同情心,只要大家的願景是一樣的。所以他們寧可抽抽大麻也不會去當恐怖份子。那會改變世界,而且手段過於激烈。



 前日某人講粗話結果紛擾不息。其實說髒話本身沒有什麼,除非將之放在象徵的層面上運作。但就連這點也不是新鮮事。因為在政治(其實對於這件事情,能不能算上政治事件都很難說。或許將之當成演藝新聞會比較恰當)上,我們在現代媒體嬌生慣養下,早就形成如此習慣。那就是關心面具的清潔,只關心面具的清潔。


 所以論戰全面轉變成為各方人馬對於清潔的感想與要求。內容幾乎都只是無聊地重複「沒人願意變髒」這種人類學解釋。事後有人一直道歉(同樣是人類學者會感興趣的行為),並且這道歉也一直被強調。關於這些事情都太過老舊,已有不少人著書而論,就不再多提。


 而這是政治領域的議題之一,甚至能成為我們的政治領域嗎?



 近日的事件又再度證實之前說的「人大病大,人小病小」。在槍擊事件中,出現一名傷者與死者。讓我們假設有個外星人來到台灣觀察,他在看到新聞的報導方式以後,可能會做出「台灣的媒體可能並不重視死者」這一結論。如果有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人都好,會發揮出在之前風災、地震、水災之中為罹難者所掉的眼淚、消耗的心力與熱情來對待這位槍擊事件的死者與其家屬。哪怕一半也好。所以這教給我們幾個重要的區別。首先是,對於媒體,和關注之的一般民眾,真正關鍵之處不是在苦難,而是在苦難的事件本身。更精確地說,是在苦難這事件本身的效應。這麼說絕不是要否認所有在這些災害中付出與勞累的人們的努力,而是,這種努力在不同的層面上被使用了。無論作為一種景觀或者策略都好。否則我們無法解釋這種差異:對同樣受苦的人的態度截然不同。因而去想一個人的顏面重建整形和傷後復原,竟然會比起杜絕暴力的努力相關報導要多上許多。我們可能並不愛人,而是愛有人去救人的故事。


 第二個區別是,「比例原則」似乎經常只是藉口,而不具有實踐的意思。


 第三個是,現在所謂的政治同義於政治實踐。也就是說子彈本身應該是以票數(或者以席次)計的。這當然早已被大多數人所接受。不過這種態度本身不能被視為是政治的。讓我們先弄清楚代議政治下的狀況,按照Arendt的洞見,個人意見不可能被代表,公共意見也不可能以這種方式產生;能被代表的只有利益。在這種情況下,會因為槍擊事件而動搖的任何人,無論是不是中間選民、激進份子或者道德潔癖者都無法自圓其說。沒有任何候選人在槍擊事件後立刻就改變了他所宣稱代表的利益(事實上,幾乎不會有候選人在競選期間改變這些東西)。就算選票的漂移沒有真的發生,也無法替採取這種說法的人辯解。除非我們承認某些選民們是依照信仰的方式投票而根本不或很少考慮這些候選人提出的政見,並且大多數人認為政治就是以這種方式進行;要不就得假設,一般人根本把造勢活動、激情、暴力事件和政治給搞混了。無論是哪一個都很糟糕。


 或許對某些人來說,一顆子彈與一條人命或一個傷者,跟幾百張到數十萬張的選票是可以被衡量的。除了對生物演化再添上一個奇特的紀錄以外,這又應該怎樣被解釋呢?如Chomsky一樣去描述一個「聲音一致的媒體和知識份子界」形成的過程是可能的,但這對我想要說的並不重要。我要指出,這種觀點在道德上與智識上是如何的墮落。一般人對這位死者的感想也只是「這傢伙真倒楣」。可能因為他父親不是政治人物,以及他本人也不是政治人物有關。任何一個人,只要有一點知識,都會覺得這個說法太過可笑,但是媒體與大多數人都還在繼續這個說法,這又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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